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林)厅(委、局):
自我部2003年开展全国第二批无公害农产品(种植业)生产示范基地县及其出口示范基地县的创建活动以来,各创建县围绕行政组织、产地条件、生产管理、质量监控、经营服务和市场监管等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示范基地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示范带动作用日益增强,有力地推动了全国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的发展。
根据《关于组织验收全国第二批无公害农产品(种植业)生产示范基地创建县的通知》(农办农[2004]47号)精神,在各创建县自查、省级验收、抽查的基础上,我部组织有关专家按照无公害生产示范基地县创建办法和验收评审标准,对全国第二批无公害农产品(种植业)生产示范基地创建县(其中第二批100个、出口创建县20个、第一批未达标的7个)进行了验收。参加创建活动的127个示范基地县中,符合验收标准和条件的99个县被认定为 “2003-2004年全国创建第二批无公害农产品(种植业)生产示范基地县达标单位”,19个县被认定为“2003-2004年全国创建无公害农产品(种植业)出口示范基地县达标单位”(名单见附件)。
对这次创建达标的示范基地,我部将实行严格的动态管理,今后年审不合格的创建县,将被取消创建资格。希望各地以这次验收为新的起点,认真贯彻“政府推动、关口前移”的指导方针,加大工作力度,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把无公害农产品(种植业)生产示范基地县创建活动继续引向深入。